古希臘哲學家出生於中亞的萊普沙克斯。他對故鄉有深厚的感情。有一次,他跟隨亞歷山大遠征波斯,軍隊佔領萊普沙克斯時,他急於想拯救他的故鄉;使它免遭兵殞。
一天,他為此進謁國王。可亞歷山大早就知道他的來意,未等他開口便說:“我對天發誓,決不同意你的請求。”
“陛下,我請求您下令毀掉萊普沙克斯!”哲學家大聲回答說。萊普沙克斯終因他的智慧幸免於難。
小朱跟他的女友開著他的新車出去兜風,那是一輛車廂狹窄的流線型小跑車。他車子停在寂靜的路邊,經過一陣愛撫後,女孩羞怯地跳下車,跑向附近的一塊草坪。但當她發現小朱並沒有跟上來時,不禁嬌嗔:“在我的熱情消失以前,你趕快給我下車! ”
小朱掙扎了一陣後,沮喪地說:“在我的熱情消失以前,我下不了車。”
爸爸:“湯姆,快把你冰淇淋上的蒼蠅趕走,聽見了嗎?”
湯姆:“爸爸,你不讓我滑冰,難道也不讓它在這兒滑一會兒嗎?”
韋小寶到學校食堂吃飯,發現豬排不太新鮮,就去對打菜的師傅說:“師傅,我發現這星期的豬排沒有上星期的好吃。”師傅說:“胡說,這就是上星期的豬排!”
劇場裡演出正在進行,瑪麗站起來,順著兩排間的空檔兒擠出去,走
進休息室。10分鐘後,當她回來時,她低下頭,向坐在這排的第一個觀眾
說:“喂,我剛才是不是踩著您的腳了?”
“是的,沒關系,現在已經不疼了。”
“不,我不是這個意思。我隻是想証實一下我是否坐在這排。”
有個小男孩,有天放學後,問他的媽媽:“媽媽,我到底是從哪裡來的?”
媽媽覺得這個問題不好回答,但應該趁此機會教育小孩,就一本正經地以貓狗為例,支吾地談及生殖的過程。兒子聽完後,一頭霧水地說:“怎麼會這樣?我的同桌說他是從山西來的!”
一個已婚男人有天下班回家比平時早一些。他聽見臥室裡傳來很奇怪的響聲。他沖上樓去,看到妻子全身赤裸著躺在床上,渾身冒汗,不停喘息。
“你怎麼了?”他問。
“我心臟病犯了。”女人哭道。
丈夫沖下樓,抓起電話,正在撥號時,他4歲大的兒子走過來說:“爸爸!爸爸!伯伯藏在你的衣櫃裡,他沒有穿衣服!”
這個男人啪地將電話挂上,氣勢洶洶地沖上樓去,沖過他尖叫著的妻子,扑向衣櫃。他打開衣櫃,他哥哥正躲在裡面,全身赤裸。
“你這個混蛋!”丈夫罵道:“我妻子心臟病犯了,你還有心情裸露著身子在屋子裡跑來跑去嚇唬小孩子!”
在大學隻要同學們不喜歡上某課,通常都是不去。
第一節課,該來的同學幾十人,隻來了15個,其中還有2個是外校來旁聽的。老師很,但是還是很大度地說沒事,想來就來,不想來就算,咱們上咱們的。
第二周,來了6個,老師有點受不了了。(很簡單,第一周不來可能是因為不熟悉老師,以為老師講不好。第二次還這樣就有點傷老師自尊了)老師說,這個這個,不來上課還是不行的撒,下次課一定都要來,不來沒有成績的撒。
第三周,上課時,老師走進教室,開口第一句話:怎麼?就你們倆?
大概同學們認准了反正老師不可能讓所有人不及格……
青年時代的林肯在伊利諾斯州的聖加蒙加入民兵。上校
指揮官是一個矮個子,身高隻有四英尺多一點,而林肯的身
材特別高大,大大超過指揮官。
由於林肯自己覺得身材高,他習慣於垂著頭、彎著腰走
路。上校看見他那彎腰曲背的姿勢十分生氣,把他找來訓斥
一頓。
“聽著,阿伯,”上校大聲喊道:“把頭高高地抬起來,
你這家伙!”
“遵命,先生。”林肯恭敬地回答。
“還要再抬高點。”上校說。
“是不是要我永遠這個樣子?”林肯問道。
“當然啦,你這家伙,這還用問嗎?”上校冒火啦。
“對不起,上校,”林肯面帶愁容地說,“那麼隻好與
你說聲再會啦,因為我永遠看不見你了!”
在城裡,每天聲色犬馬的生活也過得有點厭了,所以林洒才願意來這種鄉下地方換換口味。
一班中學老友組織到鄉下旅游散心,他參加了。現在面對著這漫山遍野的樹木和簡陋的房屋,他開始有點後悔自己的一時沖動。
如果不是她的出現。
她真是很出塵脫俗,就像金庸筆下的小龍女般,帶有那現在城裡女孩絕對沒有的飄逸氣息,一頭長發,他當然是農村人,也許就因為這點,她的膚色,臉色雖然和城裡女孩不同,卻也別有一番味道。
見到她的時候,她正拿著一枝城裡隨處可見的女性化妝品――口紅,在端詳著。
而林洒當時正在懷念他城裡的三個同時交往的女友――她們當然不知道自己隻是林洒生命中的一個片斷,林洒玩過多少女人了?他自己也算不清了。他的信條是人不風流枉少年――他也一直在執行。
想不到在這種鬼地方也能有艷遇。老天待我不薄。
“你好。我是從城裡來的。我叫林洒。”林洒大大方方地上前認識她。
那女孩抬頭看了林洒一眼,沉默了幾分鐘後舉起手中的口紅:“我撿到這個,你知道這是什麼嗎?”
林洒笑了,也感嘆農村女孩竟沒見過世面到了這個程度,想來應該不難得手,他回答:“當然知道,這東西在我們那裡太多了。它叫口紅。”
“口紅?好奇怪的名字。干什麼用的?”
“用來令嘴巴變紅……”林洒發現那女孩現出大惑不解的表情,苦笑地想這用處還真沒意義,該怎麼說清楚呢?
“令嘴變紅,能讓女孩子看來更漂亮。”林洒定定地看著這女孩說,“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,涂了口紅後就會更迷人。”
那女孩的確有著鄉土特有的淳朴,她的臉一下就紅了,本來她面色蒼白,現在白裡透紅更加與眾不同,把林洒看呆了,心裡不斷叫著:我要你,我要你,我要定你了!
他看得出,女孩並沒有責怪他的無理,這讓他膽子大了很多。
接下來,他們天南地北地聊天,經過剛才的開場白,兩人關系拉近了許多,女孩不乏農村人的熱情爽朗,兩人很是投契,仿佛多年老友。
聊了這麼久,林洒認為該動手了,他雖然喜歡這女孩的樣子,但那不是愛,他隻想佔她一點便宜,然後二人就路歸路橋歸橋――你不能期待他會准備對女孩付什麼責任。
他拿著那隻口紅:“想不想試試看?我知道,一定很美的,說實話,我沒見過比你更美的女孩……我要有這麼漂亮的女朋友就好了……”
女孩的臉更紅了,但她並沒有受不了這明顯的挑逗而離開,反而低下了頭玩弄著衣角:“你真會說話……從來沒人這麼說過我。”
“他們瞎了。”林洒這話倒是由衷,而且他看出女孩並不討厭他――他外形是很優秀的,是人面獸心的典型,這種人最危險,但最容易騙到女孩,他決定加強攻勢,“我幫你涂口紅,好不好?”
女孩點了點頭,林洒心花怒放地上前去,女孩直直地站著,他大膽地托著她的下巴令她的臉朝著自己,兩人四目交投,女孩有些驚慌地說:“你干什麼?”
林洒沒有進一步的動作,他旋開了口紅:“沒什麼,你不抬起頭,我怎麼幫你涂?”一邊說著,他一邊均勻地開始涂,他幫許多女孩涂過,技術已不下於真正的女人。女孩就任他托著下巴,並不改變姿勢。
涂好後,那女孩的確更顯魅力了,林洒贊嘆不已,女孩看來也挺高興,就在這時,林洒忽然攬住女孩的腰,向著那紅唇吻了下去。女孩毫無防備被吻個正著,開始時她掙扎了幾下,然後她也抱住了林洒。
林洒吻著,心裡激動地想,吻過那麼多女人,從來沒有過這麼特別的感覺!從女孩動作的變化他看得出來,這是她的初吻,女孩是真的喜歡上他了,這時他想的隻有什麼時候進一步得到她的身體。
一個長長的吻過後,女孩滿臉通紅,但她竟主動來到林洒面前,低頭說道:“你真壞……我……我要走了……明天再見了,在這裡……”說著,她把那隻口紅遞到林洒手中,“送給你,你留著吧。”說完,好像羞於自己的主動,她很快地離開了。
林洒反而呆住了,那美妙的余味還在唇邊縈繞,他想今天真是太幸運了,這麼容易成功的經驗即使在城裡也沒有過,雖然順利地有些夸張,但管他呢,自己隻是玩玩而已,隻要可以達到目的就行。
他一邊想著一邊返回住處。
才進門,他的一位同學就對他曖昧地笑笑:“好小子,又和女人打波?”
他奇怪別人怎麼知道,那同學就笑著自揭謎底了:“你的嘴上還留著犯案証據啊!”
他明白了,自己剛為那女孩涂完口紅就吻了她,嘴上自然沾上口紅印了。
他也不掩飾什麼,他的為人他朋友都清楚,這時他的另一個朋友從外面卷了進來,大聲嚷嚷著:“我聽說了一個很有趣的故事!”他馬上滔滔不絕地說起來:“村民傳說,這一帶常有女鬼出沒,美得要命,是以前被一個花花公子騙了之後自殺的,後來她就常常在村裡游蕩,到處勾引那些壞男人,在和他們接吻時把他們的舌頭吃掉!可怕吧?別亂跑啊你們,尤其你呀,你最花了,女鬼一定先找你,哈哈哈。”他指著林洒大笑,大家跟著笑。當他們看到林洒的表情和他唇上的口紅印時,笑聲停了下來。
林洒想大聲叫,卻發不出一點聲音來,他快步跑到一面鏡子前,張大了嘴,他看不到自己的舌頭!不知不覺間,他失去了他的舌頭!
他猛然想起女孩送他的那枝口紅,他的手顫抖著伸進口袋。
他摸出了一隻手指頭,斷口處的血肉清晰可見――就像他唇上的口紅印一樣,如此的鮮紅!
他想起了和那女孩明天的約會,但,他還敢去嗎?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