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明每天跟著爸爸經過一條新修的馬路去幼兒園。
第一星期馬路上挖開一條溝,爸爸告訴小明:“這是自來水公司在安裝自來水管道。”
第二星期,馬路填平了,可又挖開了。爸爸告訴小明:“這是供電局在安裝地下電緞。”
第三星期馬路填平了,可又挖開了,爸爸告訴小明;“這是煤氣公司在安裝煤氣管道。”
第四個星期馬路填平後又被挖開了,這次沒看到有什麼人在場,爸爸估計說:“這大概是城建局要安裝下水管道了。”
小明奇怪地問爸爸:“他們為什麼要把馬路挖來填去,為什麼不一起呢?”
爸爸解釋說:“因為各項工程不屬於一個系統管理。”
小明反問道:“那為什麼不給馬路裝上一條拉鏈呢?這樣挖來填去他們不怕麻煩嗎? ”
有個外星人在我國境內被捕獲,如何處置這個外星人呢?
把外星人送到了上海,上海人看後說道:“咱們把他賣了吧,最好出口,能賺外匯!”
把外星人送到了北京,北京人看後說道:“我們要把他送到研究所好好研究一下。”
最後,把外星人送到了廣東,廣東人看後,興奮地說到:“咱們把他煮了吧,嘗嘗是什麼味!”
有位調皮學生在全校大會上又一次被校長點名進行嚴厲批評。大會結束後,那位學生私下氣憤地告訴同學:“看我怎樣報復這個死老頭校長。”
同學們問他如何報復。
他回答說:“以後給我兒子取他的名字,看看他怎麼批評他自己。”
潑水節上,大家彼此潑水祝福,忽然一人罵道:媽的,誰潑我?
旁人勸道:潑水是祝福你。
罵人者道:少來這一套,誰拿開水潑我來著?
西奧多・羅斯福總統很愛面子,無論在什麼場合,他都要成為人們的注意中心。“我父親不喜歡參加婚禮和葬禮,”他的兒子有一次說道,“因為在婚
禮和葬禮上他既不能作新娘,又不能作死者。”
媽媽:小明,你這學期撿到10次錢嗎?
孩子:沒有,隻撿到一次。
媽媽:那你怎麼會有10張拾金不昧的榮譽卡?
孩子:我把撿到的100元換成了10張10元。
我講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,當然信不信由你。
至於故事的來源,我可以告訴你。那是我現在的好友-胡倩過去的同學,一個名叫小思的女孩的父親親身經歷的。
故事發生在臨海。
小思的父親當時是一名計程車司機。有一天晚上不知什麼緣故,他比平時晚了許多也沒有回家,隻是開著車在城東那邊亂轉,尋找乘客。但一直沒有什麼人搭車。夜色漸漸地越來越濃,路上的行人也快看不見了。他看了看手表已經是十點鐘。“回家吧!”他想。正當他准備往回開的時候,突然前面有人攔車。小思的父親將車停了下來。
“殯儀館。”黑暗中看不清來者的臉,隻是感覺得到他身上所穿的那件白色的西裝,白得令人招架不住的耀眼與隱隱使人不安的恐怖。
車門被無聲無息地打開了。小思的父親往後山的方向駛去。通過觀後鏡,他依然看不清那人的臉。車內似乎有一股莫名的寒意襲來,他不禁渾身哆嗦。他的腦子有些渾渾地,想不到什麼,瞌睡似乎上來了。
到了殯儀館,車子剛剛停下,那白衣乘客便塞了一張百元大鈔給小思的父親。他不加思索地接下來,轉身找了97元給那人,開著車子回家了。
那晚上他睡得很沉,也沒有向家人提起過這事。
到了第二天醒來的時候,他突然想起了昨晚的事,覺得有些不太對頭。拿來了那張鈔票一看,居然是一張冥鈔。
中午,老張,他的一位在殯儀館工作的朋友,來到他家聊天。隻聽他說:“這年頭怪事可真是年年有,這不今天早上去查存尸房的時候,居然發現一具尸體手上竟拿著97元錢,真撞了邪…………”
小思的父親隻覺得頭皮發麻。
“那尸體……是不是穿著白色西裝?”
“正是!……你怎麼也知道?”
以上就是這件事的經過,後來這個故事就傳開了。隻要是浙江臨海人,都會知道這個故事。
有個人問他的朋友:“為什麼某國的一個皇帝十四歲就開始統治國家,而到了十八歲,人們還不允許他結婚?”
“因為照應妻子要比治理國家難。”他的朋友冷冷地回答。
公司總經理到外地出差,辦完了公事之後,就要司機拉著他到處轉轉。轉的目的是要為老婆買點禮物。每次外出,總經理都要為老婆買點禮物回去,幾年來已經成了一種習慣。
在一家時裝店裡,總經理看中了一件女式睡衣,那睡衣的顏色是粉紅色的,很性感,360元。付了錢,總經理才感到有些後悔。原因是營業員沒有開“辦公用品”的發票。這讓總經理很為難,回去後怎麼到財務科報銷呢?返回的路上,他坐在車子裡一直想著這個問題。
車行至一路口,忽見一老農趕著一群豬過來。總經理頓時來了靈感,便對司機說道:“我給你嫂子買了件睡衣,回單位後無法入賬報銷,你就打個便條吧,就說路上開車不小心,撞死了農民的一頭小母豬,賠款360元。”
事情本來就這樣了結了,但司機心裡不舒服:睡衣你老婆穿在身上了,花費的錢公家給報銷了,卻把這個責任推到我的頭上,我成了冤大頭,哪有這樣的道理!
終於有一天,司機也拿著一張便條找總經理簽字。上面寫道:“某月某日出車至某某路段,不小心撞死農民一頭小母豬,賠款320元。”
總經理拿著便條想了一下,大筆一揮,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過了些日子,總經理到外地出差,辦完公事,又讓司機拉著他到處轉,目的還是給老婆買禮物。在一家珠寶店裡,總經理看中了一對850元的耳環。付了錢,珠寶店的營業員不肯開具“辦公用品”的發票。
總經理回去後,又讓司機打了一張和上次一樣的便條。不過這次總經理在便條上改了一個字,把“撞死了一頭小母豬”改成了“撞死了一頭老母豬”。
總經理的車接連撞死母豬的消息,兩位副總經理和近10位中層干部都知道是怎麼回事。於是,今天是李副總經理,明天是王副總經理,後天是計劃科的趙科長,再後天是安全辦的賴主任……隔三差五,就經常有人拿著“撞死小母豬”或“撞死老母豬”的便條讓總經理簽字。
於是,總經理召集所有公司干部開了一個會,專門研究這個問題。經過充分發揚民主,他們研究出台了一個《××公司關於干部外出撞死母豬的規定》。
《規定》明確強調:總經理每年可以撞死12頭豬,其中老母豬不得超過6頭,副總經理每年可以撞死6頭豬,老母豬不得超過3頭。中層干部每年可以撞死3頭豬,其中老母豬隻能撞死1頭。一般員工外出一概不准撞死豬。凡超指標的,其費用一律不得入賬報銷。
獵人正要向大熊開槍,大熊甜言蜜語他說:“談判不是好過開
火?你需要什麼,說吧。”
獵人把槍放下說:“我要皮大衣。”
熊說:“這一點也不難,咱們坐下談吧。”
過了一陣,熊拍著凸起的肚皮往回走:“瞧,咱倆都滿足了吧,
我不餓了,你也穿上了皮大衣。”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