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

笑話十則

算命先生對女人說:“你愛星高照,很快就要和一個高大瘦削的男人結婚了。”
“謝謝您,”女人說,“那麼,我那個又矮又胖的丈夫怎麼辦?”

導演:“王小姐!這一場要拍青年很急地走進你的房來,把你抱住,要用繩子把你綁牢,隨後他拼命地抱你吻你。”

女角:“這青年是不是很高大,很英俊?”

導演:“當然!為什麼問這個?”

女角:“那麼,他用不著綁住我了。”

有個人的鞋子和襪子都穿破了,鞋子便歸咎於襪子,襪子不服氣,也歸咎於鞋子。二人爭論不休,僵持不下,便一道去官府訴訟。
官府見它倆都振振有詞,一時難以判決,便把腳後跟抓來作証人。腳後跟也推脫得一干二淨:
“小人我一直被它倆逐出在外,怎麼能夠知道它們誰對誰錯呢?”
某甲東游,路遇一小販,小販問:“可要VCD?”
某甲神情木然,作不屑狀。
販乃低聲耳語:“有很好看的!”
某甲明其意,心中大喜,販領之至無人處,遂成交。
數日後,某甲返,忙抵實驗室欲賞之。忽見屏幕前現出一行大字:“小學語文課本第三冊!”
某甲大呼上當,遂暈倒。
一日,球迷甲遭遇球迷乙。甲訴苦說:“我家的那隻母老虎,自以為她是世界杯裁判。我就不過多看了一會兒球賽,她居然把我罰下了床。”
乙看了看甲,不緊不慢的說:“你還比我好些,母老虎不但把我罰下了床,還找了一個替補。”
美國一所法律學校,有一天考刑法。
教授向學生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:"什麼叫詐騙罪?"
一個學生回答說:"如果您不讓我考試及格則犯詐騙罪。"
教授非常詫異:"怎麼解釋?哪個學生能解答這個問題。
一個學生說:"根據刑法,凡利用他人的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的人則犯詐騙罪。"


美國一所法律學校,有一天考刑法。教授向學生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:"什麼叫詐騙罪?"一個學生回答說:"如果您不讓我考試及格則犯詐騙罪。"教授非常詫異:"怎麼解釋?哪個學生能解答這個問題。一個學生說:"根據刑法,凡利用他人的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的人則犯詐騙罪。
惠斯勒為一位知名人士畫完肖像後,他問那個人是否喜歡這幅肖像。“不,我無法說我喜歡它,惠斯勒先生。你不能不承認這是一件糟糕的藝術作品。”“對,”惠斯勒一面透過單片眼鏡看著被他畫像的人,一面答道:“可是您也得承認,您自已是大自然的一件糟糕的作品。”
爸把小靈通換成了手機,不知道什麼是信息群發,於是就逐個打電話給他的朋友。我剛下班回到家,媽說:你爸他打了一個下午的電話了……
過年了,短信滿天飛,媽的手機也收到不少短信,但是她不會發短信,沒辦法,一個一個打回去唄。
那天,有朋友問我:“是移動的手機好用還是聯通的手機好用?”
老總拿他的手機給我:“你看一下我的手機怎麼隻能接卻打不了電話了。”我拿來一看,原來是鍵盤鎖沒開,跟他說了半天,老總不耐煩了:“這麼麻煩,你把鎖拆了。”狂暈……

有一天,小明去非洲玩,卻被土人捉走了,當地的土人把小明綁起來吊在樹上,另一端則固定在離小明有一段距離的地上,並在繩子下方有一根點燃的蠟,如果蠟燒斷了繩子,小明就會掉下來,而且下面剛好有一頭老虎,唉!小明應該如何為自己解圍呢?
佳佳跟著媽媽去聽音樂會。
佳佳:“媽媽,站在樂隊前面的那個人,拿著一根小棍在干什麼呀?”
媽媽:“我的乖孩子!你看見那些樂器嗎?它們發出了各種不同的聲音,那個人就用小棍把它們攪勻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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