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

笑話十則

一人去買鸚鵡,見一個賣鸚鵡的有四隻鸚鵡,便問:“第一隻鸚鵡怎麼賣?”賣鳥人答:“1000元。”“為什麼這麼貴?”“它會說話。”“第二隻怎麼賣?”“5000元。”“為什麼這麼貴?”“它會打電腦。”“第三隻怎麼賣?”“10000元。”“為什麼這麼貴?”“它會造電腦。”“第四隻怎麼賣?”“20000元。”“它會干什麼?”“我從沒見過它干什麼。”“那怎麼這麼貴?”“因為那三隻鸚鵡都叫它老板。”
有個高中一年級的學生,老師講生物遺傳和環境的關系時,老是不懂。有一天,學生醒悟地說:“老師,我知道了。”
老師說:“你既然明白了,就起來講給大家聽。”
學生說:“假如母親生下的孩子,像父親的話,那就跟遺傳有關。”
老師說:“好聰明啊!”
學生接著說:“如果孩子生出來像鄰居的話,就跟環境有關,對不對?”
老師:“……”
有個人的父親病了,請來了醫生。醫生說:“病已無救,除非您用孝心感通,割您的大
腿可望病愈。”兒子說:“這不難。”拿起刀就出門去了,碰見一人正在門口躺著,他上去
就用刀割人家的大腿。躺著的人驚起,兒子按住人家的手說:
“不要喊,割大腿救親人,天下美事。”

法律系期末考試:“試舉例說明法律一詞中‘法’與‘律’有何不同?“
某女學生答:“當然不同,如果我告訴我媽我的男朋友是‘律師’,她會很高興;如果我說男朋友是‘法師’,她一定會把我打死。”
  “再見,布諾太太,我得走了,我女兒明天結婚,我今天還有好多好多工作要做。”
  “嗯,那小伙子還在抵抗?”
 有位得了“妻管嚴”的風流商人,其妻為了防止丈夫花心不死,在丈夫出門之前,即先用筆在丈夫用來尋花問柳的重要部位簽上名字。
  如果丈夫應酬回來,該處和筆跡清晰仍在,她便放他一馬不追究,因為証明丈夫並未在外風流。
  有一天,這位商人春風滿面得意洋洋地回到家裡旱,並自動自覺地讓妻子驗明正身,因為他的簽名之處別來無恙,簽字仍在。
  豈知其妻看了一眼後,立刻揮手給了他一記狠狠地耳光。
  為什麼呢?原來他風流過後,自己補簽上的字,正好與他妻子的簽字方向相反。
隋朝初年,有一個同州人背著麥飯到京城長安售賣。行至渭水上,河裡已結滿了冰。他因趕了半夜的路頓覺飢腸轆轆,想吃點麥飯,但又沒帶,便砸開冰取水。他看見和碗口一樣大的冰孔,心想,這下可好了,冰孔正好當碗,遂把麥飯倒在冰孔中,倒一點,散一點,把一袋子麥飯倒光了,也沒有和成麥飯。他隻顧自個兒在冰上嘆惜,竟不知所措起來。
過了好長時間,冰孔裡的水漸漸清澈了,照見了自己的影子,同州人乃大聲疾呼道:“原來偷我麥飯的正是這個家伙!這個鬼賊真不知足,還故意仰著臉看我呢。”於是便照冰孔揮拳打去。水混濁了,人影也不見,他方才憤憤不平地大罵而去,並驚詫地自語道:“這個賊人剛才還在這,怎麼一轉眼就走遠了?”到了岸上,看見有許多細沙,便用布袋裝滿沙子背回家去了。
在填寫家庭住址時毫不猶豫地寫下了你的Ip地址。
不關心朋友的電話號碼,而是不斷地問他們“WhatisyourURL?”
你不再打電話約女朋友共進晚餐,而是給她發E-mail。
你驚奇地發現Spam是一種食物。
ping其他人,看看他們是不是醒著;Finger他們,看看他們是誰;SYT他們,看看他們是否發現了你。
你試圖找到網絡的盡頭,希望以此贏得一件免費的T-shirt。
向別人介紹妻子時,你說:“這是mylady@home.wife,”然後指著你的兒子說:“Clientapplications”。
在聯誼會上介紹丈夫時說:“MyDomainServer”。
表明你已是Internet發燒友最重要的信號――餓的時候說:“pizzaIsHere!”
小菠蘿:主啊!給我一隻骷髏吧!
上帝:給你一隻骷髏吧!
(一隻骷髏出現在小菠蘿面前)
小菠蘿:主啊!給我一個骷髏法師吧!
上帝:給你一個骷髏法師吧!
(一隻骷髏法師出現在小菠蘿面前)
小菠蘿:主啊!給我鋼鐵處女的魔法吧!
上帝:好吧!給你鋼鐵處女。
(小菠蘿學會了鋼鐵處女)
小菠蘿:主啊!給我一個血人吧!
上帝:好吧!給你一個血人吧。
(一隻血人出現在小菠蘿面前)
小菠蘿:主啊!給我一隻復興怪物吧!
上帝:好吧!給你一隻復興怪物。
(一隻復信怪物出現在小菠蘿面前)
小菠蘿:主啊……
上帝(打斷小菠蘿的話):服務器啊!當掉吧!
於是服務器當掉了……

  清朝柳某,成親三月,未與妻同床,新娘不甘獨守空怖,訴之於官,狀詞曰:“古訓在家從父,至今出嫁從郎;成親已經三月,未見丈夫同床。”官以案關閨房私情,於律無例可援,未予受理,新婦以事關宗祧,再狀訴雲“親事父母商量,安知夫也不良;非貪床第之歡,實恐宗支杳茫!”官以斬宗滅嗣,案情重大,遂准狀。傷其夫申復理由,批雲:“該氏嫁你為室,三月肉味未嘗,身為丈夫之責,因為何如此荒唐?”乃夫以成親以來,正值炎夏,為保護身體計,亦備辯雲:“成親正遇驕陽,體弱容易毀傷,若貪枕席恩愛,蟻命恐難久長。”官據其夫申復後,遂傳原被兩告到庭,判雲:“昔日火傘高張,今值新秋清涼,為補從前缺欠,罰你一夜三場。”新婦以過去孤眠獨宿,坐失歡娛,心有未甘,當堂再求一夜五次雲:“蒙判一夜三場,小婦感激不盡,尚再賞加二次,子孫累世吉昌。”夫以其無理要求亦當堂辯雲:“小的體非純陽一夜勉強三場,若是再加兩次,遲早必見閻王。”官亦駁斥原告請求,仍維持原判雲:“你夫勉強補償,隻能一夜三場,倘再不滿欲望,可覓他人增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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